一、学业素质评价
材料系学生的第一课堂学业评价采用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主修专业学年获得总学分两个指标作为评价因子。
学年学业成绩排名首先以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值大小排序,对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相同的学生,主修专业学年获得总学分多的排名靠前。
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作为评奖评优工作中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注:主修专业课程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方案(详见系网)为准,对培养方案有疑问的同学可咨询系教学科
二、非学业素质评价
1、思想品德评价
思想品德评价通过“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记实”为贯穿全学年的量化评价,“评议”为学年末进行的定性评价。
(1)“记实”包括“申报认证”、“宿舍记实”和“违纪行为”。“申报认证”按照《浙江大学材料系记实考评评分细则》执行。各班根据“申报认证”和“宿舍记实”分数多少分别进行班内排名,得出班内名次,“记实”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记实”分数=“申报认证”名次*0.85+“宿舍记实”名次*0.15
“记实”名次以“记实”分数按倒序排列得出。“记实”名次作为“记实”评价的参考数据。
(2)“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班主任和同学评议”。
“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小结。
“班主任和同学评议”是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同学的“记实”评价结果进行评议和确认。
(3)评价结果的确定。
由班主任召开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讨论决定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班内“优秀”的评定比例为50%,“良好”的评定比例控制在50%左右,“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不一致的,则可对“记实”评价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评价结果经公示后由班主任签字报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注:2009级学生记实考评将由班级认证小组审核,并交由系团委检查,从而确定班级德育成绩等级;2010级学生在求是学院蓝田学园交由的经过公示的学生“思想品德评价”记实情况基础上再做增补申报,根据两者的综合来确定学生的德育成绩等级。
2.身体素质评价
材料系本科生参与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要求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其中三好学生的评定要求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上报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备案。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浙江大学材料系学生干部记实考评考核表
附件2:浙江大学材料系本科生记实考评项目班级申报汇总表(一)
附件3:浙江大学材料系本科生记实考评项目班级申报汇总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