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材料系2011-2012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zxq终审:发布时间:2012-09-14浏览次数:2385

一、学业素质评价

材料系学生的第一课堂学业评价采用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主修专业学年获得总学分两个指标作为评价因子。

学年学业成绩排名首先以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值大小排序,对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相同的学生,主修专业学年获得总学分多的排名靠前。

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作为评奖评优工作中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注:主修专业课程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方案(详见系网)为准,对培养方案有疑问的同学可咨询系教学科王艳华老师87953141

二、非学业素质评价

1、思想品德评价

思想品德评价通过“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记实”为贯穿全学年的量化评价,“评议”为学年末进行的定性评价。

1)“记实”包括“申报认证”、“宿舍记实”和“违纪行为”。“申报认证”按照《浙江大学材料系记实考评评分细则》执行。各班根据“申报认证”和“宿舍记实”分数多少分别进行班内排名,得出班内名次,“记实”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记实”分数=“申报认证”名次*0.85+“宿舍记实”名次*0.15

“记实”名次以“记实”分数按倒序排列得出。“记实”名次作为“记实”评价的参考数据。

2)“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班主任和同学评议”。

“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小结。

“班主任和同学评议”是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同学的“记实”评价结果进行评议和确认。

3)评价结果的确定。

由班主任召开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讨论决定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班内“优秀”的评定比例为50%,“良好”的评定比例控制在50%左右,“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不一致的,则可对“记实”评价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评价结果经公示后由班主任签字报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注:2009级学生记实考评将由班级认证小组审核,并交由系团委检查,从而确定班级德育成绩等级;2010级学生在求是学院蓝田学园交由的经过公示的学生“思想品德评价”记实情况基础上再做增补申报,根据两者的综合来确定学生的德育成绩等级。

2.身体素质评价

材料系本科生参与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要求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其中三好学生的评定要求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上报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备案。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浙江大学材料系记实考评评分细则
附件1:浙江大学材料系学生干部记实考评考核表
附件2:浙江大学材料系本科生记实考评项目班级申报汇总表(一)
附件3:浙江大学材料系本科生记实考评项目班级申报汇总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