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评价本科学生2023-2024学年在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我院近期将集中开展社会工作考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能力素养加分分值
类别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备注 |
学院学生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班长、团支书、团委挂职副书记、党支部支委等 | 优秀 | 10 | 1.担任职务半年以上方可进行考核; 2.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 3.考核不合格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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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7 | ||
合格 | 4 | ||
学院学生会干事,班委、团支委等 | 优秀 | 6 | |
良好 | 3 | ||
合格 | 1 |
2.考评方法
社会工作考评采取逐级考评制度,每学年考评一次。
(1)班长、团支书、团委挂职副书记、党支部委员考核由辅导员负责;
(2)班委、团支委考核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等组成的班级记实考评工作小组评议负责;
(3)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干事考评由该部门负责人团队负责;学院学生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由学院团委负责。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同时从事多项学生工作,仅记一项,按分值最高计算。
(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校级)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
(3)优秀比例不超过30%是指在同个评比单位中,优秀比例最高为30%。
4.材料上交
1.请担任班长、团支书、团委挂职副书记、党支部委员工作的同学,填写附件1:《我院本科学生社会工作考评自评表》,并于8月11日24:00前发送给班长汇总,班长请于8月13日24:00前将汇总的《自评表》和班委、团支委的考评结果,邮件主题命名为“材料xx班考评结果”,一同打包发至邮箱zhaiziqi@zju.edu.cn。
2.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请于9月15日24:00前将学生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的《自评表》汇总好,和各部门干事考评结果发送至邮箱zhaiziqi@zju.edu.cn。
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翟老师:0571-87952325 zhaiziqi@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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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