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及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bwin必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2023年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朱铁军、王晓燕
副组长:程逵、王育萍
成 员:王小祥、金传洪、姜银珠、何海平、李翔、程继鹏、魏晓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程逵
副组长:王育萍
成员:王小祥、金传洪、姜银珠、何海平、李翔、程继鹏、魏晓、王艳华、林卓清、李由、包晨琛
申诉联系方式:0571-88982978,E-mail: wangyp@zju.edu.cn
招生咨询联系:0571-87952876,E-mail:jyjxb@zju.edu.cn
二、招生计划
以2023年浙江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
三、申请程序
(一)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研究生程序与办法
1.网上申请:申请人于9月15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
2.申请条件请见《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浙大我院关于2023年外校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第1号通知》
(二)本校推免生申请我院研究生程序与办法
本校推免生选拔工作按照本校“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实施;申请就读我院研究生的本校推免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招生复试(详见院网通知)。欢迎本校外学院推免生申请并参加我院的招生复试,本校跨院系复试请下载填写申请表。
四、初审与复试
(一)初审及复试确认
我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复试名单。9月18日16:00后,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凡是显示“同意申请硕士”、“同意申请博士”的,表示能够获得复试资格。
请已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于9月19日中午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请务必给出回复,不参加的请选择“不同意”,逾期不回复的视为不参加复试。
(二)复试形式及资格审核
因疫情防控需要,外校推免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视频会议系统作为面试平台。
1.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视频面试考生须知”(参见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2/0316/c28479a2507123/page.htm),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做好复试准备。
2.需提前准备2个钉钉账号,其中一个必须为我校推免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的钉钉账号(以下简称“注册钉钉号”,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向报考学院申请更换手机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另一个钉钉账号无须提前报备,两个账号需事先加为钉钉好友。使用时,“注册钉钉号”用于主机位,另一个账号用于辅机位。
3.复试前,学院会进行随机分组,建立面试组。请各位考生关注钉钉消息,配合工作秘书完成资格审核及模拟测试工作。
(三)外校推免复试时间
硕士面试:9月24日(具体待定)
直博面试:9月25日(具体待定)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院将根据第一批复试情况再决定是否安排第二批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环节
复试包括专业面试(80分)、英语水平测试(20)及思想品德考核。
1)个人自述:3分钟
内容包含:自我介绍、科研经历、科研训练或科研成果的介绍,不用准备ppt。
2)问答环节
问答环节将综合考核专业知识(含实验基础技能知识)、英语水平(含口语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一天告知考生。
2.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秘书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配合秘书的工作。
3.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通顺,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
如考核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将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对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复试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4.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请于9月27日前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缴费等步骤。
五、拟录取
我院根据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综合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80) + 英语水平成绩(满分20)
2. 录取
1)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攻读类型(直博、硕士)分别排序,复试综合成绩并列时以专业面试成绩、英语水平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根据各类型可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还有招生余量,允许更改攻读类型。
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9月28日下午,学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人在9月28日上午11点30分前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在下午17:00前完成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将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在推免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和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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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