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研究生:
2021年秋季研究生学位(2021年9月30日授予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要时间节点(不区分博士硕士):
2021年7月8日前,完成论文初稿提交,提出预答辩(预审)申请
2021年7月15日前:递交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答辩
2021年9月15日前:递交答辩相关的纸质材料
二、申请流程
1.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 号)的通知要求,:“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
请申请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论文初稿,并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预审)应在所属学术学位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进行,并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 3 名)评审。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公示预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和答辩时间、地点,并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至预答辩(预审)专家。预答辩(预审)不通过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经导师确认同意后,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
2、论文查重和资格审核
将通过预答辩的论文(符合双向隐名要求)上传系统后,学生可自行查询论文重复率(!!注意每人只有一次查重机会),打印论文查重报告首页并送交导师签字,再请导师在系统中确认通过你的学位申请(导师通过后不可再修改)。
论文上传后,打印答辩申请报告,请导师签字。
核实个人学习计划、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科研成果等信息是否录入完整且导师已审核。
将研究生阶段所有成果填入《研究生成果信息表》中,发送至mse_edu@zju.edu.cn. 文件以“学号姓名”命名。
请填写研究生阶段以第一作者(导师组成员第一,本人第二)发表(含录用)所有成果。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大学。
完成以上工作后,由申请者本人携带纸质材料(答辩申请报告、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论文查重页、开题报告表、开题报告记录表、预答辩申请表)交到曹楼319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论文封面纸。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3、论文送审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在资格确认前将符合双向隐名要求的论文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送审论文以上传到系统中的版本为准。
从2021年1月起,学院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通过“教育部论文送审平台”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双盲隐名评阅。
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2020/1130/c51001a2221665/page.htm,了解论文评阅意见大修改、未通过、学位申请中止等问题的处理流程。
三、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自行组织,请于所有评审意见通过后,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视申请人数决定答辩方式(答辩时间预计在9月10日左右)。
四、递交答辩材料
答辩结束后,请于9月15日前将答辩材料(2份学位申请书、所有评阅书、答辩记录、所有表决票)交至曹楼319。
其他材料(见学位申请流程)请在9月25日前递交。
五、申请延期
学制到期,但不申请学位的同学请于6月30日之前办理延期手续(系统中“学籍异动”模块提出申请,并导出纸质申请表导师签名后交曹楼319)
六、重要事项:
申请学位的具体流程及要求请参阅下列网页(务必仔细阅读):
申请学位流程:/2021/0421/c51001a2308441/page.htm
熟读流程后还有其他不明事项可联系教学科陈老师,电话:87952876
我院教学科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