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学院所属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及评优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
(一)考评范围
全院所有开展教学、科研的校内各类实验室,以房间为考评单元。
(二)组织保障
成立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
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工作分管副院长、学生工作分管副书记
成 员:学院综合办主任,实验室与安全秘书,各研究所所长、分管安全副所长和实验室正副主任,实验室公共岗位人员,研究生代表
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曹楼321)
由考评小组组织实验室自查和单位自评,指导、监督未达标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整改工作。
(三)考评内容与方式
1. 考评内容分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文化”两个部分。
2.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考核以《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设〔2020〕3 号)之附件《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项目表》)为基准,依托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之安全检查系统(网址https://labsafe.zju.edu.cn/lab-check/)开展,主要包括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等12个大类项目。
3. 实验室安全文化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相关的标识建设(0-3分)、内部交流(0-1分)、教育培训(0-3分)、安全宣传(0-3分)等方面,旨在鼓励营造实验室的安全环保文化氛围。由考评小组(督查小组成员、分管安全副所长、实验室正副主任、研究生代表等)经现场检查后打分确定。
(四)工作要求与流程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研究所/中心要从政治高度认真对待本次达标考评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做好所辖实验室的达标考评工作;以本次考评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安全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2.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
各研究所/中心组织实验室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实验室负责人可委托本实验室安全联系人开展实验室自查,核对自查结果后,方可提交自查结果(仅由实验室负责人提交)。
(1)登录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先更新维护实验室安全信息,包括人员信息、实验室资质、风险点、防护要点等,更新后生成新的信息牌。
(2)切换到安全检查系统,然后按照《项目表》对所负责的实验室(物理房间)逐项检查、记录,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加强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
(3)强化管制化学品的保管与使用,重视台账管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品、易制爆品要求专人管理,上锁保管,并做好使用记录。今后,管制化学品的台账将被列为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4)《项目表》中标注“★”号的为考评关键条款,其中任何一条不符合,即判定为安全考评不达标;标注“▲”号的为考评重要条款,其中有6 条及以上不符合,即判定安全考评不达标。
(5)每个实验室(物理房间)安全达标考评总分为100 分,其中实验室安全管理部分为90 分,实验室安全文化部分为10 分。考评总分90 分及以上的实验室为安全考评达标,否则安全考评不达标。
3.组织开展单位复查自评
考评小组对已完成自查的实验室进行复查,并对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文化进行评分,将复查结果录入安全检查系统。考评小组应督促实验室落实隐患整改并在信息系统中整改回复,督促未达标实验室整改后按时申请复评。
(1)实验室安全管理部分得分依据《项目表》检查结果由检查系统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得分=(符合条款数/适用条款数)×90;
(2)实验室安全文化部分得分由考评小组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进行评分;
(3)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总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得分+实验室安全文化得分。
4.学校考评小组审核确认
学院将考评结果报学校考评小组,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抽查、审核确认。对于考评达标的实验室,由学院在实验室门口张贴学校统一制作的“安全达标实验室”标牌;对于未通过达标考评的实验室,根据《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5.隐患整改
各实验室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之安全检查系统上传整改完成情况。对于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执行。
6.申请复评
未达标实验室须在1 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毕10 天内考评小组完成复查自评,并向学校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小组申请复评。
学校实行实验室达标资质的动态管理,对已获得“安全达标实验室”标牌的实验室,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或被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摘除其“安全达标实验室”标牌,限期关停整改。实验室完成整改后向学校考评小组申请复评,通过后方可恢复挂牌。
二、安全达标实验室评优工作
各研究所/中心从本单位的“安全达标实验室”中推荐安全优秀实验室:金属所、半导体所、无机所各2间,材物所、复材所、电镜中心、教学实验中心各1间,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安全实验室”推荐表》。考评小组对各所/中心推荐的10间实验室汇总考评后择优推举8间上报学校考评小组。推荐安全优秀实验室,不以得分为唯一衡量指标,须综合考虑安全管理工作量和安全文化建设效果两个方面;同时以科研实验室为主,兼顾教学实验室。
三、时间安排
1. 2020年10月12日-10月28日:成立考评小组并进行考评动员,各实验室自查;各研究所/中心推荐“优秀安全实验室”。
2. 2020年10月29日-11月20日:考评小组进行达标考评,完成复查。
3.2020年11月21日-11月30日:考评小组对各研究所/中心推荐的“优秀安全实验室”进行核查、筛选并择优推荐学校。
4. 2020年12月1日-12月15日:学校考评小组督查、评审,确定安全优秀实验室名单。
5. 2020年12月下旬-2021年1月:总结表彰。
四、上交材料
请各研究所/中心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浙江大学优秀“安全实验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jsyjs@zju.edu.cn。
我院“安全实验室”达标考评小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