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新时代浙江大学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层面“德育共同体”的基层基础,构建更加卓越的研究生培养生态和一体化育人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办法》(浙大研院[2019] 21号、浙大研[2019] 2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启动第九届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近五年内获奖团队原则上不再参评,再次参评的团队须有新的显著创新经验。
二、评选标准
参评导学团队在“尊师爱生好”“教学相长好”“同学互助好”“文化传创好”“团队发展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构建导学育人共同体方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三、评选奖励
奖励“五好”导学团队导师组次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1个(名额由导学团队主导师统筹安排);奖励“五好”导学团队研究生集体奖学金,额度为每个团队20000元。
四、评选条件
1.团队主导师为浙江大学全职导师,在浙江大学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学生为评选当年注册在校的浙江大学研究生。
2.导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的职责,育人经验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3.导师组成员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导学团队建设中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
4.从申报之日起前五年内,导学团队围绕“五好”标准,在研究生培养、导学关系建设、研究生就业发展等方面,形成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在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方面成效显著。
5.团队师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行为。
五、评选流程
1.院系推选(5月10日前):各学院(系)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候选团队的提名推荐工作,提名以学院(系)研究生党支部和教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推荐1个团队参加学校评选。参选团队需填报《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资格审查(5月20日前):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就申报团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团队。
3.通讯评审(5月30日前):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通讯评审,确定入围答辩评审环节的候选团队(每届不超过15个)。
4.网络展评(6月5日前):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候选团队相关材料进行网络展评及公示。
5.答辩评议(6月10日前):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选会,听取候选团队代表陈述,并进行答辩,最终评选产生每届不多于10个“五好”导学团队。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拟申报团队于5月5日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uhang@zju.edu.cn。
学校联系人:马君雅、王婷婷, 88981404,mjy@zju.edu.cn。
学院联系人:朱杭,87952876,zhuhang@zj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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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