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zhuhang终审:发布时间:2019-09-25浏览次数:1444

各学生党支部,各位同学: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2019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主要条件包括:

  1. 已参加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2. 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但未取得结业证书的。

 

二、时间安排

  1. 学员报名:926-927日。请填写问卷:https://www.wjx.top/jq/46472223.aspx

  2. 系统注册报名:926-927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3. 院系审核:928-929日。院级团委须在92917:00前完成院级层面学员名单的审核并提交签章的审核名单至校团委组织部;

  4. 集中教学环节:1018-2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 考核环节:111日。结业考试暂定在111日(最终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等。

(一)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辅导报告内容为《理想信念教育》《学党章,守党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党纪与廉洁教育》等,同时开展一次集中影视课教学。

(二)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联系人谈心谈话等。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出卷,各院系统一安排测试及阅卷,请各院系根据时间安排做好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录入党校管理系统。

(三)教学材料

  1. 教材。《入党教材》(含党章),《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

  2. 推荐学习平台。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学习强国(https://www.xuexi.cn);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


四、培训要求

  1. 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 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客观困难,至多请假一次课,学员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在课程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至所在校区团工委。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3. 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4. 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五、其它事项

  1. 各院系应结合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合理推荐参训学员,并编成若干教学小班(每班学员以不超过30名为宜),为每个教学小班配备好班主任,并安排一名班长。

  2. 各院系教学计划应在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上发布。

  3. 各院系在向学员发放结业证书时,应同时将证书复印件存入学生本人党建档案。

  4. 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朱杭 0571-87952876

  王倩倩 18758223898


附件1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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