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9月)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cj终审:发布时间:2016-06-15浏览次数:2482

各位相关研究生:
2016年秋季(2016930日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请申请者本人携带材料(答辩申请报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到曹楼319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进行博士送审形式抽签。资格审核前请核实个人学习计划、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不能空)、科研成果等信息是否录入完整,需要导师审核的是否已审核通过(学院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可以忽略),资格审核时需在系统中上传送审论文(双向隐名版本),并请导师审阅后在系统中点击审核通过。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630
二、论文送审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所有学位论文将实行网络评阅。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在资格确认前将符合双向隐名要求的论文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送审论文以上传到系统中的版本为准。
所有论文的送审形式按《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关于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双向隐名评阅的暂行规定(201412月修订)》执行(详见http:/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27&object_id=68568)。博士研究生,符合抽签条件的同学,在资格确认时进行抽签。
资格确认后请及时将信息表(注意有两个工作表,包含论文统计和送审名单)发送到mse_edu@zju.edu.cn。系统中学位申请审核通过,收到信息表后学院开始论文送审,由于信息表未及时发送而延误送审时间的,后果自负。
博士盲审学生的评审费每人2000元(400/份),请在资格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费交学院教学科。博士明审学生的评审费及硕士外校老师的评审费请自行送达评阅专家。
三、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自行组织,请于2016914日前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另行通知(视申请人数决定是否统一答辩)。
四、递交材料
答辩结束后,请于916日前将答辩材料交至曹楼319
五、申请延期
学制到期,但不申请学位的同学请于71日之前办理延期手续(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学籍异动”模块提出申请,并导出纸质申请表导师签名后至曹楼319办理)
 
申请学位的具体流程及要求请参阅下列网页(务必仔细阅读):
申请硕士学位流程:http:/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27&object_id=68696
申请博士学位流程:http:/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27&object_id=68669
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陈洁老师电话:87952876E-mailmsecj@zju.edu.cn.
申请学位的同学请加QQ群:462022414(我院毕业研究生),以方便联系、咨询。
      博士信息表
我院教学科
201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