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省创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wyh终审:发布时间:2016-01-04浏览次数:6361

一、申报条件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年级新生和毕业班学生除外)和研究生(毕业班学生除外)团队及个人。

 

二、申报类别

1.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养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对象,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可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2.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申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表上需有项目组全体成员(包括指导教师)的本人签名,并于110前交至学院教学科(曹楼319室),电子版发wangyh@zju.edu.cn

2. 110日前,本科生项目负责人需登本科生创新网(http://innov.zju.edu.cn)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安排

2016110日前,学生递交申请书;

2016112日前,学院项目选拔、评审,上报排序后的项目申请材料;

2016112日—15日,学校组织审核,确定推荐项目;

201611622日,推荐项目公示;

2016122日,项目申报材料交省创实施办公室。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

 

五、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不超过两年)。项目经费为每项5000元。

 

六、其他要求

1. 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形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与指导教师将给予一定业绩点认定。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的本科生项目,经过相关认定,可计第二课堂相应学分。

3. 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入选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经费,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项目申报书

我院教学科

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