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2014学年春夏学期开始,研究生院启动“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现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即将结束,请各位选课研究生认真做好本学期的课程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主体:
1)研究生;
2)同行及管理人员;
3)权重分配:学生评价/同行及管理人员评价=80%/20%。
2、评价内容:
1)研究生: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2)同行及管理人员:声誉评价 、规范评价。
3、评价方法:
1)研究生对一个长学期所选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
2)研究生完成所选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后,即可查看课程已有成绩 ;
3)同行及管理人员若不评价, 20%权重统计转入学生评价。
4、评价范围: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
5、登录方式:请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全日制研究生信息系统登录”,研究生请进入“培养--我的课程”,点击“课程评价”进入“教学质量评价”页面;
对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反馈,是我校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重要环节、是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请各位选课同学以主动、客观、负责的态度完成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我院教学科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