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系国家奖学金研究所推荐名额
| 金属所 | 无机所 | 半导体所 | 材微所 | 电镜中心 | 计 |
博士(计划内) | 2+1 | 2 | 2 | 1+1 | 0 | 9 |
博士(竞评) | 1 | 1 | 1 | 1 | 酌情推荐 | 3(4进3) |
博士总计 | | | | | | 12 |
硕士(计划内) | 3 | 3 | 3 | 1 | 0 | 10 |
硕士(竞评) | 1 | 1 | 1 | 1 | 酌情推荐 | 2(4进2) |
硕士总计 | | | | | | 12 |
注:1、金属所加1名额为竺可桢奖学金奖励,材微所加1名额为全国百篇优博论文奖励。
2、博士(含转博生)和硕士按申报时的学位身份(而不是过去一年间的学位身份)参与相应学位类别评奖。
3、申奖者近一学年业绩必须优秀,近一学年无业绩者不得申报。申奖者“一学年来的业绩”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此后的业绩在“未来的预期业绩”栏中体现。
4、评委会由系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成员组成,即系人力资源委员会成员加系研究生会主席,若研究生会主席本人为候选人,则按序由副主席等出任。
5、评委会将就申请者“一学年来的业绩”、“就读现学位以来的业绩”和“未来的预期业绩”综合审视,评定获奖者。
6、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需将上次获奖时使用过的业绩清零,包括将以录用和接收等方式显示过的“未来的预期业绩”清零。
7、国家奖学金可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等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按就高原则发放。
8、评奖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27日,各研究所将结果上报。将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连同学生填写的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两份,正反打印)交曹楼319,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yangqian@zju.edu.cn。交学校要用。同时按需填写附件5:《材料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材料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yangqian@zju.edu.cn,审批表打印一份交曹楼319。系里做选票、存档要用。
2012年12月28日,系通讯评议。
2012年12月29日,系公示,并汇总获奖名单交学校,将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连同学生填写的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两份)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交到研究生院,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ygb@zju.edu.cn。
9、填表需要的“附件3”和“附件4”按学校提供,“附件5”和“附件6”由系里制作。“附件3”(双面打印)、“附件4”(所汇总)、“附件5”需交纸质材料,同时四份附件材料电子版发至yangqian@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