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研究生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yangqian终审:发布时间:2012-11-01浏览次数:2320

根据杭政办【200910号文件规定,我校2012年度大学生城居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参保学生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普通门急诊按学校原公费医疗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1.缴费对象:
2009-2012级在读非定向(非委培)及未参加社会医保的其他研究生;
2.免缴费对象:
①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学生(相应材料均在市医保备案);
2009级以前入学的在规定学制内的老生,已一次性交足学制内年限平安保险费的。
3.缴费方式:银行代扣。
4.扣款时间:20121101-119
  请相关同学提前把费用存入缴费专用银行卡(农行卡)。
若因银行卡内金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则影响学生本人医保待遇享受。
 
咨询电话:医保办   87933519     87952584
          研工部   8795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