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系关于开展2012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xh终审:发布时间:2012-02-24浏览次数:3342

材料系各研究生党支部、本科生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启动2012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各党团支部需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严禁直接指定人选、短信投票等不规范做法),统一于2月底前完成推优工作。

推优过程中,各党团支部要注意加强程序性引导,综合考评团员各方面条件,广泛听取群众反馈意见,严格控制推优数量,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

1、本期党校限制名额40人,每支部可推荐2名优秀团员,如有多人请排序上报,由系团委择优选拔。

2、各支部将确定后的“推优”名单整理成“推优”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将电子版以支部为单位于2月29日前发至系团委邮箱zjumse_tw@163.com

3、推优名单确定后,本人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3),一式两份,签署党团组织意见(本科生团支部意见由团支书签署,研究生团支部意见可由党支部书记代签),于37前一份交系团委存档,一份交党支部书记装入发展党员档案。

各支部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系团委联系,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7952325

 

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推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优秀团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材料系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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