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2届本科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学生科学和谐就业,经研究,决定在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比条件遵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浙大发学〔2007〕6号)中有关评定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至少3次);(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五年制至少3次);(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12号)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程序
1、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将取消评定资格。
2、学校在评比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推荐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
3、校优申报办法: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申报,学生应填写附件1中“2012届校优毕业生评审材料”,内含两个表格,两个表格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4、省优评比办法:我系在评比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初评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
5、申报材料要求:
A、需上交的评审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两个部分,评审材料要求于2月21日下午5点前递交完成;
B、纸质材料中校优材料只需递交“浙江大学2012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一张纸(如果是三面一定要压缩成两面),并必须由班主任签字;省优材料只需递交“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A4、70g纸张,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一张纸(如果是三面一定要压缩成两面),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生源地一栏务必按“**省**市”格式填写;
C、纸质材料交到系团委办公室(曹楼319);
D、电子版材料:
校优材料包括两个表格,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校优-×××”,其中×××为申报人姓名;
省优材料包括两个表格,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省优-×××”,其中×××为申报人姓名;
然后只需将压缩文件发至zjumse_tw@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6、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87952325或发邮件与徐老师联系
材料系团委
201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