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系2012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奖的有关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yangqian终审:发布时间:2012-02-11浏览次数:6417

材料系2012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奖的有关规定
一、评选条件
1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参评起点资格:
(1)
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校级外设优秀奖学金+1项一二等奖+1项荣誉称号;
(2)
硕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一二等奖荣誉+1项荣誉称号。
未延期(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参评资格:
1)先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2项校级外设优秀奖学金+2项一二等奖+2项荣誉称号;
3)硕士研究生获得2项一二等奖荣誉+2项荣誉称号。
其中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直接取得评选资格。对省优来说,荣誉称号必须是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以上荣誉。
3
、学校将在3月、6月和10月各发一次文件,12月份答辩的同学很可能未能取得发文资格。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发文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9月份和12月份答辩的同学很可能未能取得发文资格。
二、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
、进度:

222日(周三)前,所里将评选结果以一张WORD文档的 形式电子版发给yangqian@zju.edu.cnwangd@zju.edu.cn

222日(周三)前,获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请认真阅读相关提示),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获评学生必须完成网申,不网申者一律取消资格。

223日(周四)前,各所将纸质版材料交曹楼319

223日(周四)前,系里完成网上公示。

227日(周一)前,公示结束,整理好登记表,汇总好统计表,上报学校。
2
、要求——学生填表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如:表格中的简历从高中填起,换地方则另起一行;政治面貌必须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不能只填党员团员;民族必须填写汉族等,不能只填;生源地籍贯除了填写省份以外,还要填到县或县级区(如萧山、余杭)一级,城市的则填到市一级(如杭州)。

3)导出表格可点击申请表维护点击学号,弹出申请单后,点击打印按钮,可导出word文档。各项签字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上交上来的纸质版的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压缩到两面,如果网上导出的是三面或以上,请自行编排处理好,也可以使用学校研工部文件所附的WORD版登记表。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