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对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4、来自浙江省及与浙江省接壤的省市地区的学生除特殊困难者,一般不予补助。
二、工作程序:
1、学生填向班级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并发电子表给班长,班长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
2、由班长统一填写《2011-2012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于12月15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和备案表一起发送电子版至zjumse_tw@163.com。
3、系里根据申请同学实际情况确定最后批准金额,于19日前在系网进行公示,并于20日前上交学工部资助办。
4、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5、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
联系人:
附件二:《2011-2012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
材料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