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系关于本科生2011-2012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xh终审:发布时间:2011-12-13浏览次数:1670

根据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对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4来自浙江省及与浙江省接壤的省市地区的学生除特殊困难者,一般不予补助。

二、工作程序:

 1、学生填向班级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并发电子表给班长,班长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

2、由班长统一填写《2011-2012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于12月15下午5申请表备案表一起发送电子版至zjumse_tw@163.com

3、系里根据申请同学实际情况确定最后批准金额,于19日前在系网进行公示,并于20日前上交学工部资助办。

4、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5、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7952325

附件一:《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二:《2011-2012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

材料系

201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