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所:
浙江大学浚生贫困学生助学基金(下称“浚生助学金”)由香港和内地部分校友及社会人士发起,目的是为了帮助浙江大学家庭贫困的在读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成才报国。现将2010-2011学年研究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同等情况下,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本科期间已获认定的应出示相关部门证明)、自筹经费并已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有其他引起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发生者可推荐。
2. 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可优先推荐。
3.热爱祖国,遵守校纪校规,品德优良,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4.一等助学金获得者的成绩要求在专业前50%,二等助学金获得者的成绩要求在专业前70%。
5.申请者应无正式职业,并未在校外单位兼职。
6.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者可以申请该助学金。
二.资助人数、金额:
1.2009-2010学年已获研究生浚生助学金一等16人,每人每年5000元,浚生助学金二等96人,每人每年3000元。分两次发放,半年一次。
2.根据浚生助学金的评审原则,获资助学生获资助到毕业为止。但在规定学制内未毕业需延期者不再继续资助。现因部分研究生毕业变更,产生配额空缺53名,(一等2人,二等51人)故下列学院(系)可上报新的助学金申请名单,具体学院(系)与人数配额为:
学院(系) | 人数 | 学院(系) | 人数 |
教育学院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2 | 航空航天学院 | 1 |
外语学院 | 2 | 机械系 | 2 |
理学院 | (数学1物理1) | 材料系 | 1 |
生科院 | 1 | 海洋系 | 1 |
电气学院 | 3 | 能源系 | 2 |
建工学院 | 3 | 化工系 | 2 |
生工食品学院 | 1 | 高分子系 | 2 |
环资学院 | 1 | 光电系 | 2 |
生仪学院 | 1 | 信电系 | 2 |
农生学院 | 2 | 控制系 | 2 |
医学院 | 4 | 思政部 | 1 |
药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3 | 计算机学院 | 4 |
以上学院(系)可根据分配名额按1:2比例推荐。由于部分院系上年度获资人数较多,本年度不再有推荐名额。
3.本年度53名未毕业研究生(名单见附件3)根据其现实表现和个人小结情况可以获得继续资助,但需在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向德育导师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浚生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并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
每个研究所向系里推荐1人。各所请于
2.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将初审结果(超出分配名额由学院排序)及申报材料送交研工部。
3.申请人材料经研工部审核后,将报浚生奖学金理事会审评,确定无异议后,届时名单将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真正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2.关注研究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额的总体平衡。
3.该助学金可以与优秀奖学金兼得。
4.联系电话87951272,联系人:研工部 杨老师。
材料系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