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系关于本科生申请浙江大学晶澳阳光助学金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xh终审:发布时间:2010-10-19浏览次数:4339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和联系,推动浙江大学的教育事业,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提高自身能力,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特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浙江大学晶澳阳光助学金”,资助期限为两年,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08级经济困难本科生;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50%

二、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于1021前下午5点前向系里提出申请。申请需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学工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纸质版交至曹楼319,电子版发至xuhan@zju.edu.cn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952325。

2、院系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后,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

3、学工部审核材料后报送捐赠单位确定名单。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每年资助本科生2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其中能源系、材料系、高分子、光电学系各4名,电气工程学院5名。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定:

1、不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等;

2、该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3、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五、项目管理

助学金获得者组成项目化自我管理和服务团队,组织参加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由学工部和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指导。

 

 

 

材料系

201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