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和联系,推动浙江大学的教育事业,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提高自身能力,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特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浙江大学晶澳阳光助学金”,资助期限为两年,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08级经济困难本科生;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50%;
二、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于
2、院系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后,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
3、学工部审核材料后报送捐赠单位确定名单。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每年资助本科生2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其中能源系、材料系、高分子、光电学系各4名,电气工程学院5名。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定:
1、不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等;
2、该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3、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五、项目管理
助学金获得者组成项目化自我管理和服务团队,组织参加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由学工部和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指导。
材料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