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工程硕士研究生
第二阶段考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翁文剑
成 员: 王东、 涂江平、刘金芳
录 取 办 法
1、GCT全国联考成绩过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划定的总分及单科分数线。
2、专业课考试成绩超过50分。综合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系将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及工作业绩按一定比例(GCT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及工作业绩=0.55︰0.2︰0.25)组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有学位和无学位分别排名,然后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录取。未获学士学位的上线报考者,系将按学校的规定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8%。
2009年在职攻读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工程硕士研究生
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的通知
考生:
2009年第一阶段GCT考试成绩已上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持本通知和以下材料准时来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学办公室(曹光彪大楼319房间)办理资格审查,进行第二阶段考试。
1、《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必须是7月底现场确认时打印的),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考生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盖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5、工作业绩表及相应的附件(本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6、考务费160元/生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笔试(专业课) | | 由学校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
资格审查 | | 曹光彪大楼319室(材料系教学办公室) |
综合面试(专业综合课) | | 综合面试(口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
材料系联系人:
王艳华老师 0571-87953141